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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本公司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提供建立良好商業運作之參考架構,已於113年6月18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誠信經營守則』。
除該等法人或機構就誠信經營守則或相關辦法已訂定其內部規則,本公司之誠信經營守則,其適用範圍擴及於其子公司及直接或間接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之機構或法人等集團企業與組織(以下簡稱集團企業與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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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本公司經理人已於內部管理會議宣達誠信經營守則,併已簽署誠信經營聲明書,簽署比率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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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內線交易執行情形
新上任之董事均有取得董事宣導資料,其資料包含「董監事法規宣導手冊」、「董事聲明書」及「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察人與大股東應行注意之證券市場規範事項」。
本公司已於114年11月17號以email方式通知董事及經理人115度董事會及股東會預計開會日期及各季財報公告前封閉期間,並於每月底再次以E-mail 提醒,避免董事誤觸該規範。
平常每周透過主管會議及郵件方式,對董事及經理人宣導並使其瞭解內線交易構成要件及違反內線交易之罰則。
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内部人員如有虚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以紀律處分,情節重大者應予以革職。
本公司訂定具體檢舉制度,包含:
1.適當檢舉管道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2.檢舉受理專責人員或單位,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應呈報至獨立董事或稽核室最高主管,並訂定檢舉事項之類別及其所屬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
3.訂定檢舉案件調查完成後,依照情節輕重所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必要時應向主管機關報告或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4.檢舉案件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及相關文件製作之紀錄與保存。
5.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之保密,並允許匿名檢舉。
6.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之措施。
7.檢舉人獎勵措施。
檢舉專線:03-5752568 EXT.215
電子郵件:ir@major-power.com.tw